(原标题:广东红锦建材有限公司被罚款21万元)
金融界2024年3月6日消息,广东红锦建材有限公司因违反了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1万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广东红锦建材有限公司在鹤山市桃源镇建桃工业区3号A座自编号001之10建成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,从事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。该项目属于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2021年版)第44项“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”中的“单纯物理分离、物理提纯、混合、分装的(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)”类型,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,项目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、未经验收,便于2021年10月投入生产。
广东红锦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了违规行为。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及按照《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》§1.8裁量标准和《江门市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1万元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